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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一械企老板被带走,原因竟是...

12月5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一则起诉书,一家医械销售企业的实控人为方便销售业务开展、取得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授权,伪造包括雅培医疗器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嘉事明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省新协医药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药械企、医院、税务局等的印章共计70余枚。

该企业实控人、参与造假的销售经理和法人、刻章个体户均被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9年起,被告人林某某在经营晟钰****公司过程中,为了方便销售业务开展、取得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授权、购买社保等目的,指使妻子被告人李某某、公司员工被告人徐某某或者自行委托他人,伪造了包括“国家税务局淮南市田家庵区税务局税收专用章(12)”、“淮南市**人民医院”、“安徽省新协医药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等各类机关、公司、医院印章共计70余枚。

其中“雅培医疗器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上海嘉事明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入库专用章”等24枚印章,系林某某指使其公司员工被告人徐某某前往被告人赵某某经营的中易刻章店进行伪造,被告人赵某某在明知徐某某委托刻制公章是伪造行为,仍然伪造了上述印章。

“安徽省新协医药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系被告人林某某指使被告人李某某,再由李某某安排徐某某前往中易刻章店交由赵某某进行伪造。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赵某某、徐某某、李某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四人刑事责任。

被告人林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某一人犯有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林某某、李某某案发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林某某、徐某某、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分别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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